建工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建筑保险和团体保险的概念
- 时间:2023-09-08 22:01:05
- 223人阅读
建工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建筑保险和团体保险的概念
1.建筑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团体意外险,承保对象主要是各种工业、民用和公共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法律法规鼓励建筑企业为建筑工人办理的是商业保险。
2.团体意外险:团体保险是以团体的名义进行的商业保险。团险只有一张保单,保单覆盖的人群是整个团体,保障金额是一样的。团险规定投保单位必须是法人组织,被保险人必须是单位成员。
3.工程险是一种匿名的团体意外险,以工程造价、保障责任、保险金额为保险标的。团体意外险是注册团体保险,根据职业风险等级、人数、保额计算保费。
建筑保险的分类
工程风险一般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其他特殊施工风险(如桥梁、公路等。)和建筑工程集团的意外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以土木工程为主的项目。工程造价一般就是施工成本。
安装工程一切险:适用于以机械设备安装为主的项目;安装工程费用一般是安装设备价格和安装工程费用。
PS:一切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主要承保各类工业、民用、公共民用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码头、赌场等。一切险可以承保这些民用建筑工程在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时所遭受的损失,以及由于操作人员的疏忽和恶意行为所造成的一些损失,还有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等等。一般来说,其保险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为风险和第三者的保险责任。
我们在投保一切险的时候,还需要注意的是,它的保险期限一般是项目的建设期,而不是以年为传统的保险期限,基本上是从项目开工到项目竣工。所以它的保险费率也是以工期为基础的。至于被保险人,如业主、承包商、分包商、技术顾问、设备供应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员都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适用于以土木工程为主的项目,保费可按建筑面积或工程总造价计算。也可称为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在施工现场劳动和检查活动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死亡、意外医疗等意外事故进行赔付的保险。
团体意外保险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险,是以团体为单位投保的人身意外险的一种形式,其保险责任和赔付方式与个人意外险相同。
团体是指中国境内非为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国家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专业工会、小微企业等。
保险责任
工程一切险:
1.物质损失:保险期间在指定的施工场地内,由明细表中所列的保险财产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责任除外)造成的损失。一般保险金额是根据工程完工时的总价值计算的,包括材料、设备、施工费、运费等价值。
2.附加第三者责任:因与被保险工程直接相关的事故造成施工现场及邻近区域第三者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总结:工程一切险承保物损,被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通过附加第三者责任解决。比如汛期桥梁基础被淹没,造成工程损失,保险公司会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进行赔付,或者修路时因山体滑坡导致农田被淹,也会赔偿农民的损失。
建筑团体意外保险:
1.在保险合同期内,被保险人的施工人员在指定的施工区域内从事与施工有关的工作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2.基本责任与普通团体意外险基本相同,包括身故和伤残保险以及意外伤害医疗。
区别:施工队意外险可以匿名投保,不需要提供具体的被保险人名单,解决了工程人员流动性大、不确定性大的问题。
团体保险:
1.在保险合同期限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2.需要注册保险。
3.包括:团体寿险(定期寿险、养老保险、万能寿险等。)、团体健康险、团体意外险等。
1.项目一切险属于财产险,基本商场、大型写字楼等物业要求建设单位购买。如果没有指定购买,可以根据需求决定。
2.建筑意外险按单个项目购买,保费低,保障大,匿名,解决了流动性大,工程人员不固定的缺点。
3、有条件的,可以在施工保险的情况下,为相对固定的工地管理人员购买团体意外险,增加在不同工地徘徊或外出采购时的意外保障。